小龙虾,学名克氏原螯虾,又名红螯虾或淡水小龙虾。随着天气转暖,小龙虾现已陆续上市,为了让广大消费者安全食用小龙虾,舟山市市场监管局、市消保委作如下消费提示:
01
科学选购
消费者选购时要详细询问产地、运输时间等相关信息,并注意以下事项:
闻气味。生长于良好环境(水域)的小龙虾带有一股自然的虾腥味,没有腐败等异味。
看外观。新鲜的小龙虾鲜亮饱满,外壳干净、色泽均匀,虾头虾尾紧密连接,尾部弯曲有力。
判活力。鲜活小龙虾四肢完整、活动敏捷。如外界物体靠近小龙虾正面时,其螯足会张牙舞爪,说明活力很强。
02
合理储存
鲜活小龙虾。计划当天食用的小龙虾,购买后先放入清水中暂养几小时,让其将鳃和肠胃中的污物吐净,置于阴凉处待加工。隔天食用的,可用尼龙网袋将其紧紧捆扎住,喷洒一层水保持湿润,再放置在冰箱冷藏室(有条件的可放零度保鲜)存放。为保证存活和避免滋生细菌,不建议存放超过3天。
熟制小龙虾。如熟制的小龙虾当天不食用或未食用完,可在沥干水分后,用保鲜袋装好,于冰箱冷藏室存放,并尽快食用。再次食用前建议重新彻底加热,如发现小龙虾色泽、气味等感官性状发生变化,则不建议食用。
03
安全食用
自行烹饪。烹饪前应清洗,仔细刷洗其头部、腹部的褶皱处和尾部等处的泥沙或污垢。家庭烹饪前,可去除虾头、虾线。烹饪时一定要煮熟、煮透,一般在100℃至少煮10分钟以上,可通过观察虾体颜色是否一致来判断是否煮熟。
在外就餐。请选择证照齐全,就餐环境整洁的正规餐饮单位。就餐时,如有浓烈腥味、虾体散开发直、肉体松软无弹性、肌肉颜色变深、壳身有较多黏性物质等现象,请拒绝食用。
注意
小龙虾虽好,但不宜过量食用,食用后如发现身体不适,应及时就近就医,同时注意保留好可疑食品样本及消费凭证、就诊记录等相关维权证据。
来源丨消保委
TAGS:
食品安全 监管 小龙虾 消费者 原螯虾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文章转载自网络,图文仅供行业学习交流使用,不做任何商业用途。文章仅代表原作者个人观点,其原创性及文章内容中图文的真实性、完整性等未经本站核实,仅供读者参考。
上一篇: 兰州市组织召开全市食品安全监管暨校园食品安全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第二次联席会议
下一篇: 什么!桑葚也有“山寨版”?